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不一定都是固定下来的。有些作品仅仅是通过某种传达媒体表现出来的,而具有可感知性,例如口述作品。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,凡能通过某种传达媒体表现出来的智力创作成果,几乎均能以某种形式复制。例如即兴演说这种口述作品,虽然不象手稿这种文字作品一样固定下来,而只是通过语言这种传达媒体表现出来,使他人感知,但这种形式的表现可以通过录音形式复制。
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也不以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大小为必要条件。只要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认识的表现的产物,即使没有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价值,也仍然是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。
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也不一定是完整的智力创作成果。一部预期的作品即使只完成了一部分,这部分也仍然可以作为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受到保护